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发展学院之一。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4年我院获批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招生方向,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音乐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舞蹈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2年,学院音乐学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第二级认证。2023年获批欧洲音乐史专业博士招生方向。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全日制学术学位:1301艺术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1352音乐 1353舞蹈
三、招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请各位同学实名加入学院推免QQ群:1059537254,后续所有工作和综合审核要求将通过该群组织开展。进群后第一时间更改备注,并如实填写信息。
2.材料清单
审核报名材料时,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生证复印件;
(3)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4)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校级及以上等级);
(5)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3.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
(2)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人报名信息并安排考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4)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采用线下方式,具体形式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及招生工作小组要求确定。
(5)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流程等)在音乐学院官网及QQ群内发布,请考生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4.拟录取名单确定
(1)以面试百分制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登录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申请拟录取的相应专业。
(3)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通知;未按照拟录取专业填报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收并确认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 。
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六、监督管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提请申诉。申诉人须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
电话:029-85310107,邮箱:909385757@qq.com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111
音乐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