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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来源:马文飞   时间:2021-09-26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深化本科生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设立本科生教学高质量发展项目。现将2021年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根据国家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围绕学院本科生教学发展总体目标,结合重点任务,服务需求,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推动我院本科生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

二、项目类别、内容

1.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2.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1.项目意义及概况

课程学习是保障本科生教学质量的必备环节,在本科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本项目旨在加强本科生课程思政建设,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 建设一批以导师团队为支撑的本科生教学优质课程。本年度拟立项课程思政4项,每项资助5000元。

2.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课程为已(或拟)列入本科生教学培养方案的专业必修课程,且修读的本科生达到一定的规模;或全校性本科生教学公共课。本项目拟采取“分批分次、重点推进、先行试点” 的原则,重点资助一级学科核心课程。

(1)课程申报负责人应为音乐学院教师,且为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从事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 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音乐学院教学团队优先申报,或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者优先申报,申报者可填写《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本学科专业本科生教学的特点和特色。组建教学团队授课,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前期建设较好,注重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的紧密融合,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以上本科生。

(3)课程向全校范围本科生开放共享,有涉密内容的课程不属申报范畴。

(4)课程思政建设资助周期为 1 年。项目立项后划拨50%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资助剩余资金,1年内结题验收。

(5)结题要求,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省级以上刊物论文;若发表文章符合《陕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哲学社会科学类)》《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修订版)》《陕西师范大学文学艺术、专业竞技实践成果评价与认定办法》(陕师校发(2017)110号)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额外奖励3000元。项目结题获得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和省级或其他上级部门本科生教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6)其它有关要求详见申报书中有关项目说明。

(二)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项目意义及概况

为深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音乐学院拟资助开展本科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教改项目”) 工作。本科生教改项目拟立项4项,每项资助金额为5000元。

2.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由项目主持人牵头申报,填写《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申报的本科生教改项目应符合新时期本科生教学理念,致力于解决本科生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项目重点支持的领域包括招生培养模式改革、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导师队伍建设、本科生教学管理、教育评价体系等。

(2)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本科生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音乐学院教学团队优先申报,或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者优先申报。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1年。项目立项后划拨 50% 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资助剩余资金,1年内结题验收。

(6)结题要求,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省级以上刊物论文;若发表文章符合《陕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哲学社会科学类)》《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修订版)》《陕西师范大学文学艺术、专业竞技实践成果评价与认定办法》(陕师校发(2017)110号)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额外奖励3000元。项目结题获得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和省级或其他上级部门相关课题。

(7)其它有关要求详见申报书中有关项目说明。

四、材料准备和报送、申报程序及项目管理

(一)材料准备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填写相对应的项目申报书。各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名处手写签名。已承担上级部门相关项目或校内本科生教学创新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二)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于10月11日(星期一)12时前将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手写签名)交音乐学院132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29-85310111);相关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音乐学院教学邮箱yyxyjx@snnu.edu.cn,文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姓名+音乐学院本科生教学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经个人(或团队)申请,各系主任审核,音乐学院进行审查资格,组织专家评审,结合评审情况立项。

(四)立项管理

项目立项后,音乐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立项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项目协议书》。甲方根据协议书给予乙方相应经费资助,资助报销方式按照学校下达的经费使用要求执行。乙方应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甲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按协议执行者将给予警告直至撤销项目、扣回资助金额的处罚。

项目完成后,乙方需按要求结题,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甲方按协议书内容组织结题验收。

 

 

音乐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