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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20级音乐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安排
来源:   时间:2021-11-22   点击数:

音乐学院卓越人才计划”是学校“卓越人才”培养系列计划之一,按照人才培养计划,学生一学年学习期满后,应进行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现将音乐学院2020级音乐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对象

中期考核:2020级音乐学卓越教师班30名学生。

二次选拔:必修课成绩合格,且符合基本条件,具有报名资格且自愿申请进入音乐学卓越教师班的学生(含中期考核后1/3调整出实验班的)

二、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安排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9:10

2.地点:六艺楼音乐学院338教室

3.实施程序:

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对象需在实施前按照要求填写《音乐学院卓越教师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申请表》(见附件1),在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时提交。

2020级音乐学卓越教师班的学生前20名必修课成绩合格者免于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直接进入卓越班。

其他申请者二次选拔包括文化课成绩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文化课成绩以必修课成绩为依据,权重占50%,综合素质面试权重占50%,综合面试包括:主要从特长展示声乐或钢琴或其他器乐或舞蹈,任选一项、音乐基础理论、从教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每位学生将通过自我专业展示和对问题进行回答

综合素质面试中,学生围绕本人一年的学习情况以及未来的学习计划进行汇报,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4.综合面试时间分配:

学生汇报3分钟,回答评委专家提问2分钟。每人考核时间总计5分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如不适应实验班学习,可自主申请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

2.自愿退出实验班的学生不在考核之列,直接调整出实验班,且不得参加本专业实验班二次选拔;

3.二次选拔结束后,“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学习过程中如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情况,直接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4.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

5.其他出现的问题,由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小组协商解决。



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