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西安鼓乐表演与创作艺术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篇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要求,本项目以西安鼓乐这一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对象来开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培育传承体验新场景。
西安鼓乐作为承载唐宋音乐遗存的活化石,其完备的俗字谱体系、严整的宫调系统及繁复的套曲结构,是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现代多元文化背景下,这一古老乐种正面临传承人老龄化、年轻受众流失、创作力量薄弱等现实困境。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内在生命力并推动文化繁荣,本项目通过系统化课程建设、创新创排实践、田野考察三大模块,着力培养一批既深谙传统精髓又具备现代审美与创编能力的西安鼓乐表演与创作艺术人才。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China National Arts Fund,简称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实施主体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位于古都西安,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05年入选全国“211工程”建设高校,2008年入选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实施,坚持“面向世界、胸怀国家、心系人民、扎根西部、服务陕西”理念,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并注重艺术教育培养,深入推进美育浸润行动。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西安鼓乐表演与传承”获批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心,学生鼓乐团获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优秀乐种组合”、入选教育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基本形成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以及艺术研究三大特色与优势板块。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总时长6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2026年8月31日-9月29日开班仪式、集中授课
2026年9月30日-10月29日学员返回生源地,进行个人创作、撰写学习和创作心得。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项目交流、采风、创作及艺术实践地点:酒店会议室、西安鼓乐民间乐社。
(三)部分课程设置
西安鼓乐记谱法体系特征分析
非遗概念:西安鼓乐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西安鼓乐在当代的文化变迁研究
地方认同视野下西安鼓乐声音景观的建构
西安鼓乐乐社研究
回归 积累 再体验 再学习:民间音乐家及其田野
西安鼓乐音乐形态分析
西安鼓乐体裁与曲目的历史发展
西安鼓乐编配中的复调技法与思维
传统是一种结构力——关于传承创新的一些思考
西安鼓乐创排实践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30%;成果创作占7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团队简介
本项目聘请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及艺术院团的专家学者、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等名家授课。
项目负责人:赵慧芳,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
部分师资如下:
教师姓名 | 教师工作单位 | 教师职称/职务 |
张振涛 | 南京艺术学院 | 研究员 |
张君仁 | 陕西师范大学 | 教授 |
李宏锋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研究员 |
焦杰 | 西安音乐学院 | 教授 |
程天健 | 西安音乐学院 | 教授 |
褚历 | 中央音乐学院 | 教授 |
陈牧声 | 上海音乐学院 | 教授 |
梁发勇 | 中央音乐学院 | 教授 |
左继承 | 中国音乐学院 | 教授 |
邓萌 | 陕西省艺术研究院 | 研究员 |
李震 | 陕西师范大学 | 教授 |
顾景昭 | 集贤东村鼓乐社社长 | 国家级传承人 |
田孝梨 | 集贤西村鼓乐社社长 | 省级传承人 |
张智军 | 陕西师范大学 | 副教授 |
张亚楠 | 西安音乐学院 | 副教授 |
路章伟 | 西安外事学院 | 教师 |
(六)培训成果展示
1场汇报音乐会,1场学术研讨会,每位学员提交1部新作品、1篇创作/学习心得。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对其做退学处理,如项目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四、培训对象
(一)招生范围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生,采取竞争择优机制,最终选拔学员30名。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拥护党和国家,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艺术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招生对象主要包括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科研机构研究人员、艺术院团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一定创作实践与研究能力的中青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文化馆(站)业务骨干等。
(二)培训对象遴选
学员未参加过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在西安鼓乐表演与创作领域具有深厚研究基础与丰富实践经验的。
(三)录取方式
项目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选拔,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最终录取学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入选学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录取名单将于6月30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报名事项
通过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官网发布招生通知。请报名学员务必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15029237157@163.com,文件名为“省份+单位+姓名+西安鼓乐表演与创作人才培训报名材料”。请逐一对照材料认真准备并使用正式扫描件。
附件内容包括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脱产学习证明(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6.个人成果
(1)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当期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页;
(2)比赛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以及展演图片两张;
(3)作品截图或照片、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到时间:2026年8月30日9:00—17:00
报到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六、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仅限一次)、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工作联系人:
周心远 15029237157
钱绍琛 18031578203
邮箱:15029237157@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