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学生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学生骨干队伍,经学院团委研究,并报请校团委、学院党委批准,决定面向全院本科生选聘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2.品学兼优,团结广大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良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实践能力。
3.学业成绩优良,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排名在班级前30%,无课业不及格、学术不端等情况。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人员:(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担任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有举办大型活动的经验或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的同学。
5.人选任职条件和资格需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中对学生骨干人选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规定。
二、岗位设置
(一)团委
兼职团委副书记2名
宣传部负责人1名
组织部负责人2名
科创实践部负责人2名
(二)学生会
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3 名
综合权益服务部负责人2名
文体部负责人2名
第二课堂事务部负责人2名
学习与心理部负责人2名
新媒体工作室部门负责人2名
三、选聘安排
(一)团支部推荐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选的本科生请填写附件,各班级以团支部为单位将符合条件人选推荐至学院团委,材料于9月15日(星期一) 中午12:00 前将附件和综合素质考评表的电子版发至2468924909@qq.com,纸质版于9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交至六艺楼135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材料收取截止后,对最终报送的选聘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如推荐材料有造假、捏造、信息不实等情况或不符合选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三)考核选拔
考核设置竞聘答辩环节。应聘同学将围绕自身优势、岗位认知、工作思路等方面展开,进行3-5分钟的演讲,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考察
答辩后公示拟聘学生干部名单并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对态度消极、工作缺乏自主性等情况者,取消该候选人资格。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推荐报名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音乐学院学生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