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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
来源:   时间:2006-09-16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经院党总支研究,对教职工的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江泽民文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及相关材料
二、学习时间
利用周三下午第7、8节课的时间,以系为单位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和讨论,本学期每个系集体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次。在集中学习的同时,每个同志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安排一定的自学时间。
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班子成员和总支委员)学习。
12月底举办一次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交流会(每个系推荐1—2名教师发言)。
三、几点要求
1.全院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全面学习和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2.全院教职工要结合院风建设,进行认真的思考和讨论,从我做起,努力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创建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3.各系主任和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集体学习,引导教师围绕构建和谐学院进行讨论,确保学习和讨论效果,要推荐出学习认真、善于思考的教师参加学院的交流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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