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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来源:   时间:2006-09-17   点击数:

 

    为营造良好的院风和班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

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陕西师范大学

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音乐学院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教室文明守则》、《陕西师范大学教室卫生制度》和《音乐学院琴

房管理条例》,保持琴房、练功房、教室的整洁,不在琴房、教室等场所点蜡烛、抽烟。晚上10:30之

后不在琴房、练功房、教室滞留。

    二、行为得体,谈吐文明,礼貌待人。男女生交往举止得体,自尊、自重、自爱,不在校园内勾

肩搭背、搂抱接吻。待人接物热情周到,讲话注意场合,坚持礼貌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谩骂、

挖苦和取笑他人。不将吃食、饮品带到教学楼内或公共场所。不边走边吃东西或喝饮品。不乱丢果

皮、纸屑污染环境。不在校园内光背游逛、大喊大叫、大声喧哗,不寻衅滋事或聚众闹事、打架斗

殴。不酗酒、摔砸瓶子及从事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其它活动。

    三、穿戴整洁、庄重、活泼,服饰、仪表得体,与学生身份相符。不穿太透、太露、太短的衣

服。不光背或只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琴房、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在校内穿吊带装、露脐

装,不涂染时髦发色、戴假睫毛、浓妆艳抹。男生不留长发、蓄胡须。

    四、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和《音乐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细则》,

宿舍整洁、朴素、高雅、文明、安全,在自己宿舍住宿,不私自调换宿舍或在外租房,宿舍内不留宿

他人。对到宿舍来的客人文明接待,热情迎送。
   

    五、文明就餐,自觉排队,礼貌谦让,爱惜粮食,不乱倒饭菜。爱护并自觉回收餐具。对食堂的

工作人员及饭菜有意见,要向食堂的主管人员和老师反映,不在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滋事闹事。
   

    六、爱护学校各种建筑物、教学设备和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花木,不在草坪上踩

踏、躺卧。
   

    七、自觉地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私自安装电器,做到室内(教室、琴

房、宿舍、练功房)人走灯灭;衣食俭朴,不摆阔气,不乱花钱,穿戴不过分追求,不戴首饰。

                                                                   音乐学院学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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