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发展学院之一。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4年我院获批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招生方向,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音乐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舞蹈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2年,学院音乐学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第二级认证。2023年获批欧洲音乐史专业博士招生方向。
2026年,学院拟常规补充(引进)教学科研人员若干名,引进高层级人才数量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二)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三、2026年常规补充计划
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历要求 | 数量 |
音乐与舞蹈学 | 声乐、竹笛、钢琴、音乐教育、艺术学理论、音乐学、乐队指挥 | 博士 | 若干 |
课程与教学论 | 音乐 | 博士 | 若干 |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补充要求:
1.具有中小学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2.对于从中学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3.对于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组专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育部各类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学院发布公告→应聘报名(应聘人员在学校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学院邮箱)→资格审查→考核评价→学校职能部门审核→确定拟聘人选→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签订合同。
五、材料要求
(一)个人简历
(二)附件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代表性成果(论文、项目、著作、专利等);
3.获奖证书;
4.项目批件;
5.职称相关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9-85310512
029-85310111
学院邮箱:yyxy@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6年3月12日